摘要 |
请将这篇文章精简条理化:「产业创新条例第10条之2及第72条条文修正案」俗称「台版芯片法」,针对半导体、电动车、5G等技术创新且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公司,提供最高25%营所税投抵优惠,企业适用要件包含当年度研发费用、研发密度达一定规模,且有效税率达一定比率。 为因应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(OECD)国家最低税负制调整,其中有效税率门槛,民国112年订为12%,113年料将提高至15%,但仍得审酌国际间最低税负制实施情形。 经济部官员表示,已和财政部协商进入最后阶段,除企业研发密度订在6%,目前已确认,企业购置先进制程的设备投资金额达100亿元以上可抵减。 财政部官员表示,研商过程中,针对台湾产业与其在国际间类似的公司进行深入研究,在设备部分,毕竟适用产创10之2的业者是代表台湾队打「国际盃」,投入金额不达100亿元,可能也打不了。 至于备受关注的研发费用门槛,经济部官员表示,历经与财政部来回密切讨论,研发费用门槛有望落在60亿至70亿元之间。 财政部官员指出,研发攸关台湾未来经济成长动能,门槛不能「高不可攀」,起初虽设定在100亿元,之所以会调降,正是盼让企业觉得有办法达得到门槛、进而适用租税优惠,才有动力继续投入研发,维持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。 经济部官员表示,因厂商研发费用平均为30、40亿元,其中,IC设计业者介于30亿至60亿元范围,若将门槛订在100亿元,符合条件的业者较少、刺激诱因不足;此外,若符合申请门槛的业者增加,将可提高企业在台投资金额,财政部税收也能因此获得挹注。 IC设计业者近日频频针对产创10之2发声,希望降低适用门槛,加上各国力拼供应链自主化、加码补助半导体产业,经济部官员表示,经济部和财政部就产创10之2达成共识,争取让更多业者受惠,盼增强企业投资力道及巩固台湾技术地位。 财政部官员表示,租税奖励的制定必须「有守有为」,并以达到奖励设置目的为最高原则,现阶段在打「国内盃」的企业仍可适用产创第10条、10之1的租税优惠,共同壮大台湾经济发展。 经济部和财政部正就研发费用门槛做最后确认,待今明两天预告子法之后,约有30天时间,可与业界进一步讨论及调整,盼产创10之2能在6月上路。 |
文章重点摘要如下:
- 「台版芯片法」或《产业创新条例第10条之2及第72条条文修正案》,旨在鼓励关键技术创新企业,特别是那些在半导体、电动车、5G技术等领域且在国际供应链中扮演关键角色者。
- 企业若符合特定条件,包括当年度研发费用及研发密度达标,可享最高25%的营所税抵减优惠。研发密度目标设为6%,而企业为取得抵减,必须证明其有效税率达到特定比率,起初设定为112年的12%,113年提高至15%,但可能会依国际税制的实施情形进行调整。
- 政府在制定政策时,考虑到OECD最低税负制的调整,因此会视情况调整有效税率门槛。
- 政府部门已就法案内容与企业利益相关者进行协商,确定一些细节,例如企业投资先进制程设备的门槛设为100亿元新台币以供抵减。
- 研发费用门槛经过讨论,可能从最初提议的100亿元下调至60亿至70亿元之间,以激励更多企业符合资格并投入研发,维持台湾在国际供应链中的关键地位。
- 经济部官员表示,调降门槛的目的是让更多企业觉得能够达成标准,从而获得应用租税优惠的动力,并可能借此提高在台投资金额,进而增加政府税收。
- 由于IC设计业者的研发费用普遍较低,若门槛设得过高,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很少,因此有必要调整。
- 在各国推动供应链自主化并增加对半导体产业的补助之际,经济部正努力确保更多企业能从《产业创新条例》第10条之2中受益,以增强投资和巩固台湾的技术地位。
- 政府强调租税优惠的制定应符合奖励目标,在此同时,也将继续提供其他租税优惠给在国内经营的企业,以促进台湾经济成长。
- 最终的研发费用门槛将由经济部和财政部共同确定,在预告相关子法后,将有约30天的时间供各界讨论并提出调整建议,目标是让这项新政策在6月上路。 |